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的題庫內容龐大,該怎麼解決?過考率只有54%,不少人考了很多次就是無法達到70分?讀了後面忘了前面?地理環境該怎麼背?法規到底罰多少?劉伯烏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前衝刺班!解決這些問題,透過考前衝刺班提高駕駛過考率,劉伯烏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讀書會(台北場)(高雄場)熱烈同步進行中。表單如過期請加劉伯烏的LINE0912696533 LINE劉伯烏洽詢最新場次。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
30日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日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至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