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uber網約車行代顧駕駛派車單(租車單)的問題--司機常問關於車行派車單的法規規定,目前監理站一直是在朝電子派車單(租車單)修法,但時程緩慢改革的氣氛不濃厚,所以車行仍得提供紙本派車單(租車單),代顧駕駛如遇到臨檢,又是遇到比較不開明的人員不接受電子派車單(租車單)的,還是得請乘客配合簽名填寫派車單(租車單)。
遇到臨檢(監理站人員),建議您合理的範圍內我們是可以好好配合的。(這件事情是我們屬於合於法規的行為)車行配合提供紙本派車單(租車單),只是為了可以快速的解決當下的情況,如果派車單(租車單)來不及給客戶簽名,這也沒什麼了不起,就是填寫不完整而已,罰也是罰車行,我們只是代僱駕駛。
監所人員在車站、高鐵車站、機場取締「白牌」,那是例行程序,配合稽查就好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跟我們合法的UBER多元計程車無涉
***請謹記一點,告知您為車行的代僱駕駛,如有問題請他找公司,其餘事情你皆為不知道,只知道有人租車,公司派你來開車這樣而已。
如真在臨檢遇到為難,請當下和車行聯絡,給車行跟監理所人員去談。
罰責裡的吊牌和罰款10萬,那是使用白牌車(自用車)違法載客,與我們有職業駕照、靠行、貸僱駕駛、消費者租車、車行派車、、、無關。
所以使用白牌車就算有派車單(租車單)一樣沒有用,一樣是要罰款10萬和吊牌。這在我們租賃車這塊是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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