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 4.0 - 駕駛

適用補助方案整理我們整理出紓困 4.0 中職業駕駛適用的補助方案與線上申請流程給您參考,部分補助申請期限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請別忘了於期限內完成申請。

本次紓困 4.0 整理包括駕駛人薪資 / 生活補貼紓困貸款兩部份。

一、駕駛人薪資/生活補貼方案

交通部與勞動部紓困 4.0 皆有提供駕駛人薪資/生活補貼方案。提醒您,相同性質之補助僅能擇一且可擇優請領。您可透過以下簡單問題,快速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最優方案。

1. 您是否曾成功請領 109 年度駕駛人薪資補貼?

⭕️ 是,我曾於去年(109年)成功請領駕駛人薪資補貼:本年度(110年)駕駛人薪資補貼將會由監理機關直接撥付至您留存登記的銀行帳戶。若您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款項,請致電所在地監理機關洽詢(點此查看電話)

❌ 否,我未曾獲得駕駛人薪資補貼:請查看以下項目 2。


2. 您是否持有 110 年 5 月 11 日有效之相關執業證明文件?

若您不曾於去年度(109年)獲得駕駛人薪資補貼,請確認您是否持有 110 年 5 月 11 日有效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職業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及相關執業事實證明。(如:自備車輛參與經營契約書、租用契約、公司投保之勞工保險證明或薪資證明)。

⭕️ 是,我領有相關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您符合交通部紓困 4.0 的薪資補貼方案,請您直接透過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詳細申請步驟以及資格條件請點擊查看『方案一』

❌ 否,我沒有相關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 若您於今年度(110年)4 月 30 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 108 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 40 萬 8 千元。則您符合勞動部紓困 4.0 自營作業者 / 無一定雇主者生活補貼方案,請您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詳細申請步驟以及資格條件請點擊查看『方案二』
  • 若您沒有以上相關執業事實證明文件,亦沒有於今年度(110年)4 月 30 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 108 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 40 萬 8 千元,則不符合本年度紓困資格。
     

💡 注意事項:

  • 勞動部生活補貼限未請領其他機關(例如:監理站)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 交通部薪資補貼及勞動部生活補貼限擇一,不可重複請領。


     

二、紓困貸款方案

勞動部於紓困 4.0 中提供勞工紓困貸款,供有相關需求者申請。詳細申請步驟以及資格條件請點擊查看『方案四』

[以上資訊由合作計程車車隊授權 Uber 網際網路系統代為發布,合作計程車車隊保有變動與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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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伯烏 博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