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條

旅客乘車如有妨害運輸安全、公共衛生,破壞公共秩序,或妨害員工職務,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勒令下車,其所持客票即行作廢。如情節重大或發生損害情事者,並應由該旅客負責賠償,涉及刑責者,依法移送偵辦。

第 61 條

旅客毀損車站或車輛各種設備者,應照修復價額賠償。

第 四 款 退票及補票

第 62 條

旅客請求退票,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不對號或不限車次之車票,應在有效日期末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還票價。

二、對號或限制車次之車票,應在該次車開車前規定退票時限內向車站申請退還票價,其退票時限由汽車客運業自行規定。

旅客申請退還票價應扣手續費,其費率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 63 條

旅客因事或疾病須在中途下車者,其未經行路段之票價不得退還,但患病旅客得洽請所在站站長於票面上簽字證明,改乘當日相當班車。

第 64 條

公路客運班車行至中途因路阻不能運送旅客至到達站時,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旅客願在停行地點下車者,其未經行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

二、旅客願在停行地點候路修通後搭乘下次班車者,得改搭下次班車。

三、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應免費送回原起程站,並退還全程票價。

四、退還客票均應由站車人員負責簽字,並註明經過及原因。

第 65 條

旅客誤乘班車時應按誤乘里程補收票價,並應免費送回原起程站或與原定路線距離最近之銜接站,其原購客票須經站車人員簽字並註明「路程錯誤」方可延期有效,如旅客不願回起程站或銜接站者,其誤乘路段之票價與原購票價發生差額時,應分別補收或退還。

第 66 條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票,應自起程站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票價。

第 67 條

旅客在行程中遺失客票,應向站車人員說明,並按原購票價補票,未向站車人員說明者,以無票乘車論。

旅客在行程中遺失之客票,如在下車收票前尋獲者,得退還一張客票之票價。

第 68 條

旅客越站乘車者,應自越過站起至查到站止之路段補收票價並加收百分之五十,但事前聲明者,僅補收規定之票價。

第 五 款 行李運輸

第 69 條

旅客搭乘可供託運行李之班車,託運行李時,概憑客票交運。

交運之行李不能一次隨車運送時,得交下一次班車運送,但交運之數量過多無法運送時,公路汽車客運業得拒絕承運。

第 70 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運送郵件,依郵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第 71 條

旅客交運行李必須自行封鎖嚴密,捆紮堅固,如因封鎖不密或捆紮不固以致損壞遺失或性質變化者,公路汽車客運業不負賠償之責。

第 72 條

下列物品,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應予拒絕攜帶或運送:

一、違禁品。

二、危險品。

三、易於變壞或破損之物品。

四、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

五、厭惡品。

六、不適宜隨客車運送之動物類。但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攜帶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不在此限。

第 73 條

旅客交運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過三十公斤,體積最大以一百五十立方公寸,長度以車箱能容納不妨礙行車安全及旅客上下為限,超過其限制者,得拒絕承運。

第 74 條

旅客交運行李時,應連同客票將行李逐件點交站員過磅,其免費重量規定如左:

一、班車每人以十五公斤為限。

二、包車每輛按座位數目照前款規定重量計算,但免費及交運行李連同乘客總重不得超過包用車輛之核定載重量。

第 75 條

旅客交運之行李超過免費重量時,其超過部分以每五公斤為計算遞進單位,未滿五公斤者按五公斤計算,其費率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持減價客票之旅客,其行李免費重量及逾重行李收費按持用普通客票者辦理。

第 76 條

旅客交運之行李,均由站車人員負責裝卸。

第 77 條

旅客交運或隨車攜帶之行李,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認為有疑竇時,得會同旅客檢驗,如發現夾帶第七十二條拒絕運送之物品時,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如係違禁品,除將關係人連同物品一併交當地主管機關究辦外,其已收之運費概不退還。

二、如係危險品,即應卸下,其已運里程應照運價加兩倍補收運費。

三、如係厭惡品、或是易於變壞、破損、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及動物等,應即卸下,其已運里程應照運價加倍補收運費,但能妥為包裝者,准予繼續運送,仍照運價加倍收費。

第 78 條

行李運抵到達站後,旅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提取,逾期未提取者,得收保管費。

公路汽車客運業於旅客提取行李時,憑行李票交付之。

行李保管費費率,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 79 條

旅客之行李票如有遺失應即向車站業務人員聲明,告知該交運行李之特徵及其內容,經車站業務人員查明核對相符後,由旅客憑身分證明具領之。但該行李已被他人持所失行李票領去時,汽車客運業不負責任。

第 80 條

行李遇有喪失毀損之賠償,依民法之規定,但其請求權之時效依公路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第 81 條

行李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能歸責於汽車客運業者,不在此限。

第 82 條

旅客交運之行李,如因路阻不能運抵到達站時,其退票比照第六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第 83 條

遊覽車及計程車客運業運輸旅客行李,除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款各有關條文之規定。

第 三 節 遊覽車客運業

本條文有附件 第 84 條

遊覽車客運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輛應停置車庫場內待客包租,不得外駛個別攬載旅客、開駛固定班車或擅自設置營業所站。

二、承辦機關、學校或其他團體交通車,應於事前檢具合約書副本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備查。

三、應積極配合機關、學校、旅行業及導遊人員對包租遊覽車依規定所為查核,不得拒絕。

前項第一款車輛出租時,應據實填載派車單(如附表六)及簽訂書面租車契約,屬由旅行業承租搭載所屬觀光團體旅客者,其契約內容並不得違反交通部公告之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出車前已至公路主管機關之網路資訊平台填載派車單者,得免隨車攜帶外,派車單應隨車攜帶;其派車單及租車契約並應至少保存一年供公路監理機關查核。

遊覽車客運業車輛出租時,除應符合第十九條之二規定外,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不得逾十一小時。

 

第 85 條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者,應在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之營業區域內營業。

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者,業務範圍及營業區域以公路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其車身加漆及標識應依公路主管機關之規定。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以行駛班車辦理包車出租者,其營業範圍公路汽車客運業以其核定行駛之路線,市區公車以核定行駛之營業區域為限。

第 85-1 條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因連續假日、年節、慶典活動或其他公共運輸上之短期需要,以同一公司之遊覽車支援班車參與自營路線加班疏運者,應於事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備查。

以租用其他公司遊覽車參與疏運者,雙方應將租用事由、數量、廠牌、年份、型式,連同租車契約副本,於事前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備。所定租用期間以疏運期間為限。並應於租用車輛上張貼顯明之租用標識。

前二項以遊覽車參與旅客疏運之備查或核備,應知會其他相關機關。

本條文有附件 第 86 條

遊覽車客運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設置出租登記簿,詳細記載營運情況。

二、應僱用持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除駕駛專辦交通車外,駕駛下列規定之大客車,並應符合其各目之一之規定:

(一)甲類大客車:

1.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二年以上實際經歷。

2.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實際經歷,並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

(二)乙類以下大客車:

1.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實際經歷。

2.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

三、派任駕駛員前,應持依第十九條規定申報登記審核合格之登記書,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如附表九);派任駕駛員時應再確認其持有合格之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行車時,並應將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置於車內儀表板右側明顯處;其照片、姓名應面向乘客,不得以他物遮蓋之。

四、駕駛員穿著應整齊清潔。

五、派任或使用車輛應符合道路行車條件,並不得行駛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或設立禁制標誌之路段。

六、應設置平時管理資料及自主檢查表,平時自行確實檢查,並提供詳實資料配合公路主管機關定期安全考核或評鑑,自主檢查表格式,由交通部定之。

第 86-1 條

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應由遊覽車客運業者檢具職業駕駛執照、相片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如有遺失、破損或滅失時,應檢具相關證(物)明文件、職業駕駛執照、相片,依原申請程序換(補)發。

遊覽車客運業僱用之駕駛人,未依規定參加職業駕駛執照審驗、定期訓練或駕駛執照受吊扣、吊銷或註銷處分時,遊覽車客運業不得再派任其為駕駛人,該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並應於七日內繳回公路主管機關;其解僱時,亦同。

依前項規定應繳回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登記證而未繳回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之。

第 86-2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維護消費者安全與權益,對於遊覽車客運業營業車輛之出廠日期、最近四個月之檢驗日期、僱用駕駛員之駕照有效性、違規及肇事紀錄等資訊,連同安全考核或評鑑結果,得公告之。

第 86-3 條

遊覽車客運業應依下列規定使用遊覽車營運:

一、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出廠之遊覽車,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其使用期限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日止。

二、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後出廠之遊覽車,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於出廠年份屆滿十五年前後一年內,應依下列規定完成車輛安全查驗,並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使用營運;其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完成者,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完成辦理底盤安全檢修及車身重新打造查驗者,得繼續使用至出廠年份屆滿二十年止;其出廠年份屆滿二十年後,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僅完成辦理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者,得繼續使用至出廠年份屆滿十八年止;其出廠年份屆滿十八年後,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

三、前款遊覽車登記於離島使用,於出廠年份屆滿十五年者,應於出廠年份屆滿十八年前,依前款規定辦理安全查驗;其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完成者,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

四、前二款遊覽車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廠年份已屆滿十五年者,應於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三年內,依第二款規定辦理安全查驗;其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完成者,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其出廠年份已屆滿十八年者,於出廠年份屆滿二十年起,應以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為限。

五、前二款遊覽車未辦理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而發生因車輛底盤機件故障之交通事故者,應完成底盤修復,且於公路主管機關通知後,六個月內完成底盤安全檢修查驗;其未於期限內完成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者,不得繼續使用。

第 86-4 條

遊覽車客運業經汰舊換新替補之營業車輛自登檢領照日起六個月內不得申請停駛。

遊覽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申請停駛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車輛復駛後一個月內不得申請停駛。

因機件損壞並檢附合格汽車修理廠待修證明申請停駛者,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第 87 條

遊覽車計程包車費按路面等級以每人公里基本運價乘以車輛座位數為每車公里之包車費率,再照行駛里程計費,空駛里程得收空駛費,但最高不得超過包車費率百分之七十五。

第 88 條

遊覽車計程包車停留時,得收停留費,其費率不得超過計時包車費率百分之五十。

第 89 條

遊覽車計時包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計時包車費以每三十分鐘為計費單位。

二、計時包車至少以二小時為起碼時數,超過二小時者,按每三十分鐘遞進計算。

三、計時包車使用時間,應自車輛開始供用時起至用畢時止。

遊覽車計時包車費費率,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 90 條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以班車辦理包車出租之業務,其運費之計算,準用本法第八十七條至第八十九條之規定。

第 四 節 計程車客運業

本條文有附件 第 91 條

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輛應使用三門以上轎式、旅行式或廂式小客車。

二、車輛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並按規定收費,不得安裝營業區域以外費率之計程車計費表。

三、車輛應在核定之營業區域內營業,不得越區營業,其營業區域依附表七之規定。

四、車輛新領牌照或汰舊換新時,車身顏色應符合臺灣區塗料油漆公會塗料色卡編號一之十八號純黃顏色。但多元化計程車不得使用前開車身顏色。

五、對所屬車輛及其駕駛人應負管理責任。

六、僱用或解僱駕駛人,應向核發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警察機關辦理申報。

七、車輛應由具有效職業駕駛執照及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駕駛人駕駛。

八、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應於國道高速公路收費時段,並經乘客同意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方得向乘客收取。

九、前款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以計費表計算收取者,應以符合附件一規定之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計算裝置計算。但多元化計程車未裝設計費表者,應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公告之通行費收取。

前項第二款規定所定計程車計費表之功能,應為經交通部指定之專業機構確認符合計程車計費表功能規範(如附件二),並依法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型式認證認可及檢定合格者;每車裝設一具為限,並應列印乘車證明供乘客收執。

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之業者,應提供下列服務:

一、於消費者叫車時提供相關資訊:

(一)車輛:至少應包括車輛廠牌、牌照號碼、出廠年份、車門數等。

(二)駕駛人:至少應包括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顯示、消費者乘車評價。

(三)預估行駛路線及應付車資。但以計費表計收車資者,應提供預估車資。

(四)前目應付車資於消費者確認後,因故需變更車資之收費規定。

二、網際網路平臺以圖文或語音方式,於乘客搭乘時提醒應繫安全帶。

三、依營業計畫書所定期程採全面電子支付。

四、可供消費者乘車後進行服務品質評價。

五、保存各趟次車號、預約時間、上下車時間、行駛路線、行駛里程、應付車資、實收車資及通行費等營運資料至少二年,並配合公路主管機關提供查詢及下載之權限。

多元化計程車接受消費者提出之乘車需求以預約載客為限,不得巡迴攬客或於計程車招呼站排班候客。

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之業者申請車輛免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裝設計程車計費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經交通部指定之專業機構測試確認所提供應付車資於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所核定之運價範圍內,並將確認結果提報交通部認可。

二、車資報價發生系統異常之處理機制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同意。

三、提供電子化乘車證明。

前項第三款電子化乘車證明,應記載下列項目:

一、車號。

二、上、下車時間及行駛時間。

三、行駛路線及里程。

四、車資金額。

五、服務消費者專線電話及主管機關申訴電話。

個人經營計程車牌照之使用以原申請人為限,不得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但經核准歇業,得連同原車過戶予符合個人經營計程車申請資格條件者。

第 91-1 條

計程車客運業由其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者,應與駕駛人就有關權利義務事項訂定公平合理之書面契約,各執乙份,彼此遵循,除應遵守法令規定,提供駕駛人服務外,並不得有左列行為:

一、轉賣營業車輛牌照。

二、駕駛人之參與經營權移轉時,無正當理由予以拒絕或收取不當費用。

三、於汰換車輛時,向駕駛人收取費用。

四、強制代駕駛人購置營業車輛。

五、巧立名目向駕駛人收取不當費用。

前項契約書範本由各該地方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與計程車工會及駕駛人職業工會會同協商訂定,並參與契約簽訂之認證。

計程車客運業與駕駛人之爭議事件,先由雙方公、工會會同社會公正人士調解;如調解不成,而經調解會議認定有違反第一項規定情事者,得會銜函送該管公路監理機關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論處。

計程車客運業與駕駛人無爭議事件,經營績效良好或有助公益者,由該管公路監理機關報請表揚。

第 91-2 條

計程車牌照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

前項發放基準,由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依轄區內之運輸需求訂定並公告之,調整時亦同。

計程車辦理汰舊換新時,得在第一項牌照發放基準下,由兩地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報經兩地之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後,跨越行政區過戶。

第 91-3 條

計程車客運業使用設置輪椅區之車輛提供服務,應命其所屬駕駛人參加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辦理之訓練並領得結訓證書,始得提供服務。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亦同。

第 91-4 條

第一百零三條之一第五項之小客車租賃業者,以輔導清冊中之車輛為限,得於輔導期限內完成辦理參與經營計程車客運業。

計程車客運業與前項參與經營之小客車租賃業,應就其權利義務事項簽訂書面契約,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賣營業車輛牌照。

二、參與經營權移轉時,無正當理由予以拒絕或收取不當費用。

三、巧立名目向其收取不當費用。

第 92 條

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且無第九十三條各款情事者為優良駕駛,得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

一、年齡三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者;其年滿六十歲者,應每年至公立醫院作體格檢查一次,合格者應檢具體格表,於屆滿一個月前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領有效期限一年之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

二、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六年以上者;其依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補辦查驗或換發新證者,視同連續持有,但中斷時間應予扣除。

三、本人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

四、持有大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必須換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其駕駛年資得予併計,並保留其資格。

計程車駕駛人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前段及第二款前段規定之限制:

一、符合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第三條第六款所定資格條件,經中央或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定獎勵有案。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不得兼營其他汽車運輸業或受僱為其他汽車運輸業之駕駛人。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應在該管公路監理機關轄區內設有戶籍。其戶籍地如有遷移變動時,應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報備。

第 9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二、曾犯傷害、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或刑法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十五條各罪之一,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三、曾犯刑事案件經判決確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而經赦免後,未滿五年。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或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未滿五年。

(三)受刑人在假釋中。

四、最近三年內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三項、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六十八條第二項前段所列之違規行為。

五、最近五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

六、最近三年內曾由計程車乘客提出申訴檢舉,並經公路監理或警察機關查證屬實。

第 93-1 條

(刪除)

第 94 條

凡取得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牌照申領許可者,應在核發牌照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前繳驗左列有效之證明文件:

一、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二、購車證明或車輛讓渡書。

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證。

參加計程車運輸合作社之社員申領牌照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者,同前項規定。

第 95 條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應自購車輛,並以一車為限。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除其配偶及同戶直系血親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而無第九十三條之情事者得輪替駕駛營業外,不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如因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本人不能駕駛營業,需要僱用其他人臨時替代時,其受僱人之資格,必須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而無第九十三條之情事者,且一次以一人為限。

第二項、第三項申請輪替或臨時替代之駕駛人應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報請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核准後,方得輪替或臨時替代駕駛營業。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除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得將車輛交予符合規定資格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輪替駕駛營業外,不得轉讓車輛牌照或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

第 96 條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經吊銷、註銷執業駕駛執照或有其他喪失職業駕駛人資格之情事者,應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並註銷其營業車輛牌照。但經核准歇業者,應依本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並吊銷其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五年內不得申辦。

第 96-1 條

中央或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為加強計程車管理,得邀請相關機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組成計程車諮詢委員會,就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之管理事宜提供諮詢,其設置要點由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分別定之。

第 96-2 條

計程車在核定營運區域內得以下列共乘方式營業:

一、路線共乘:以行駛核定路線之方式,在核定路線上設置共乘站供乘客上車,每車提供兩位以上乘客共同搭乘,計程車駕駛人得向每位乘客收取其個別車資之營業方式。

二、區域共乘:在核定區域內設置共乘站供乘客上車,每車提供兩位以上乘客共同搭乘,計程車駕駛人得向每位乘客收取其個別車資之營業方式。

第 96-3 條

公路主管機關得視當地公共運輸發展需要,規劃共乘之路線或區域,並公告運作方式,辦理計程車共乘營運。

第 96-4 條

計程車客運業得自行規劃路線共乘之營運,並提出共乘營運計畫書,經公路主管機關審議核定;非經核准,不得營運。

前項共乘營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共乘路線。

二、最低共乘營業車輛數。

三、乘客需求估算。

四、上下客地點。

五、共乘費率及分攤原則。

六、營業時間。

七、招攬乘客後最長等候時間。

八、共乘營業車輛標示方式。

九、駕駛人遴選及管理機制。

十、乘客安全、服務品質保障及申訴處理機制。

計程車客運業應依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前項共乘營運計畫書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辦理共乘營運;如有變更,亦應報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定。

第 96-5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審查或評選前二條申請資格,得訂定審查規定或遴聘(派)學者、專家及有關單位代表,核定前條第二項計程車共乘營運計畫書及三年以內之經營期限。

第 96-6 條

計程車共乘營業時,應將共乘車資價目表置於前座椅背明顯處。

前項車資價目表格式,由公路主管機關定之。

第 96-7 條

計程車客運業應接受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公路主管機關應將考核結果於機關網站公告。

第 96-8 條

計程車客運業未依第九十六條之四第一項、第三項及第九十六條之六第一項辦理共乘,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處罰。

第 96-9 條

為維護計程車共乘營運秩序與旅客服務,公路主管機關得設置計程車共乘招呼站及必要之標誌、標線或其他輔助設施。

計程車共乘招呼站設置地點、共乘費率、營業時間、實施方式及日期,由公路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96-10 條

計程車共乘營業起訖點分屬不同公路主管機關時,受理申請之公路主管機關應會商另一公路主管機關意見。

第 二 章之一 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

第 97 條

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應於其營業處所標明其公司行號名稱,懸掛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租賃費率表、汽車出租單樣本,並須有足夠之停放車輛場所,待客租賃。

第 98 條

小客車租賃業車輛之行車執照應註記為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小貨車租賃業車輛之行車執照應註記為租賃自用小貨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

以租賃期一年以上合約書辦理新領車輛牌照者,行車執照應增列註記租用人名稱及租賃到期日等字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中途解約者,應繳銷其牌照。但租賃期滿或解約後十五日內辦理轉租者,於換發行車執照完成註記租用人名稱及租賃到期日後,得免辦理牌照繳銷。

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小客車租賃業依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附件汽車運輸業停車場設置規定第六點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申請免計停車位者,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前衝刺班:
有不少駕駛回饋反應,雖然高雄小黃車隊也有在執登(營登)辦衝刺班,但重點著重在小黃車隊入隊,講到考試如何讀書的部分,簡單帶過實在是聽不懂,只有Uber劉博士在講法規時,能從法理去解析,尤其法規與實務結合,法規用歸納法+理解法,讓法規變得淺顯易懂,好記又好背,輕鬆應考高分過考。
劉博士在講高雄、屏東道路環境(地理環境)更是精彩,地理環境用聯想法+關鍵字法來讀,大量的題庫很快就上手,短時間讓計程車考生高分過考。
聽過劉伯烏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前衝刺班,才發現只有劉伯烏才能超越劉伯烏,Uber 傳奇人物親自上的課程,免費1小時40分鐘的課程,一氣呵成絕無冷場,不聽可惜,上班請假來聽都划算,保證收穫滿滿。[高雄計程車考前免費衝刺班]服務電話:0912696533確定最新場次。狂賀Uber 博士劉伯烏的「考前衝刺班」過考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五(95%)以上。
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過考率一直只有54%,也就是將近一半的考生考不過,嚴重影響高雄司機的生計,Uber博士劉伯烏為了幫助司機解決此問題,特別舉辦「執登考前衝刺班」,傳授過考秘訣:交通法規(歸納法、理解法);地理環境(聯想法、關鍵字法),教您輕鬆掌控自己的讀書進度,學員過考率95%,嘉惠計程車司機、Uber多元計程車司機,計程車業界廣大迴響佳評不斷。(課程內容只上一堂課教讀書方法,解析大腦記憶架構,終生受用)。
計程車考試龐大的題庫讀了前面忘了後面?是非題是非不明?交通法規罰金、罰責混淆不清?道路環境(地理環境)位置生疏,從沒去過?這些問題劉伯烏在衝刺班的課程中,逐一幫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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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請先填寫表單會以簡訊通知最新場次。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興隆路15號2樓
主講:劉伯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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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活動流程:(1小時40分鐘教讀書方法)其中1小時教法規、地理的讀書方法,40分鐘教跑Uber實務。
現場加讀書Line群、填Uber 資料、買上課講義題庫(非強制,需要的才買)
開始上課:
前1小時:法規、道路環境。
後40分鐘:Uber跑車實務。

(課程內容只上一堂課,免費教您讀書方法,解析大腦記憶架構,讓您終生受用)。

請於參加活動前先下載「阿摩線上測驗」以利教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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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烏推薦,加入Uber高雄車隊,成為Uber司機 : 填寫表單後加劉伯烏的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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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Uber 高雄多元計程車駕駛?(一)報考職業駕照。(二)報考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三)靠行高雄計程車行。(五)入隊高雄Uber計程車車隊。

(一)報考職業駕照:
1.職業駕照不分區,所以各地考的職業駕照都可以用。
高雄駕駛手上有「職業」級的職業大客車、職業大貨車、職業聯結車…直接去高雄交通大隊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2.手上有「普通」級的普通大貨車、普通大客車、普通聯結車…直接去監理站報考機械常識+體檢,取得職業的駕照,也是無需刻意降級,變職業後去高雄交通大隊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3.手上有「手排」普通小客車駕照者,建議去原車原地考照的駕訓班,路考兩項路考:曲巷進退(S型)、曲巷調頭(T字)+監理站機械常識筆試。
4. 手上有「自排」普通小客車駕照者,建議去原車原地考照的駕訓班,路考四項路考:曲巷進退(S型)、曲巷調頭(T字)、上坡起步、直線加速穩定換檔+監理站機械常識筆試。

高雄沒有殘障手冊的考生,一律用高雄駕訓班或監理站的「手排」車應考,持殘障手冊的駕駛可以選擇用「自排」車應考,身障生需要特殊改裝車應考者,找Uber高雄劉伯烏輔導轉介到台北,使用改裝車輛原車原地考試的駕訓班應考。
高雄職業駕照筆試機械常識一律到監理站電腦測驗,筆試、體檢可以自己先去考試,也可以在駕訓班報考時由駕訓班安排體檢、筆試。
職業駕照路考有兩個場地:
1.監理站:監理站的網站報考路考,在監理單位的公家場地路考,目前有鳳山監理站、楠梓監理站有職業小客車路考,監理站報考的考試場地不開放練習,車子狀況也不佳,所以過考率通常只有3-4成,扣除考兩次以上的,過考率只有2-3成,雖然便宜,但劉伯烏不建議您在監理站考試,如果您真的沒錢,也建議您先去駕訓班買時數練習再來考試。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車隊20.jpg

 

 

2.原車原地考照駕訓班:高雄目前有兩處原車原地考試的駕訓班,北高雄楠梓區、南高雄前鎮區…高雄若有新增,歡迎新增的高雄駕訓班老闆與劉伯烏聯絡  0912696533

A:北高雄駕訓班(櫃臺報考記得說Uber 博士劉伯烏介紹的優待500元(通關密語「Uber 博士劉伯烏介紹」)高雄市楠梓區駕訓班:
(1)持手排駕照考兩項10堂課。
(2)持自排駕照考四項。
兩星期考一次,星期四早上以前報考,可以參加最近一期的考試。櫃台報考記得告知是Uber 博士劉伯烏介紹的,現場優待500元。(櫃台通關密語「Uber 博士劉伯烏介紹」)

B:南高雄原車原地考試,受訓七天,現場完成考照。1.持自排車駕照升等職業。2.持手排車駕照升等職業。 (代辦費項目:報考、駕照、保險等費用)須持有普通小型汽車駕照 (需領有滿3個月以上)。
筆試地點:苓雅監理站。
路考地點:前鎮區駕訓班。告知是Uber 博士劉伯烏介紹的,現場優待500元
星期一以前報考:(文件兩天內備齊)下星期二早上筆試;下午路考。
近乎是保證班:第一次沒過免費練習兩堂,第二次沒過2000元練習兩堂。
單買鐘點課程也是有,但不是原車原地考,要去監理站考。2000元/1堂/50分鐘。
需要進一步完整訊息的高雄考生請洽劉伯烏
加LINE 通關密語:「高雄駕訓班」
ID : 0912696533

https://line.me/ti/p/pkL2zfh6zx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Uber 高雄計程車隊

 

https://youtu.be/8eFBAtS6WTU

(二)報考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報考高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一) 洽辦單位:(有職業駕照才有資格報考)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服務中心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號
(二) 服務電話:07-7410664
(三) 應備文件與限制規定:
1. 持有職業駕駛執照。
2. 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白話:無殺人、強姦、槍砲、毒品、酒駕…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報考者,持文件去交通大隊報考時有沒有被拒絕就知道了)。
3. 檢具申請書1份(現場拿)、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及相關證明文件。
4. 最近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5. 計程車駕駛人申領執業登記證,應先參加測驗(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測驗成績各科達70分為及格,始能參加執業前講習。
6. 參加測驗費用新臺幣300元。
考試讀書範圍:高雄、屏東。
營業範圍:高雄、屏東、台南(台南不用考但可以營業)。
高雄考區考試當天就會知道成績結果,全部考生交巻後就會公布結果。

這個月綠色有3天(報考),報考下個月的考試(紅色),水藍色(講習日),高雄執登(營登)通常第一天就滿了,不少人早上開門前7:00以前就去排隊了。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服務中心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號
服務電話:07-7410664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12年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報考

例如 : 11/8(三)號報考,12/13(三)考試,報考人多記得第一天早上開門前去排隊。(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高雄考區考試當天就會知道成績結果,全部考生交巻後就會公布結果。

綠色有3天(報考日)下個月的考試時間(紅色),水藍色是:(講習日),高雄通常第一天就滿了,不少人早上開門前7:00以前就去排隊了。

 

Uber 高雄計程車隊

https://youtu.be/ghNa65R405U

*高雄市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申辦相關事項:(已持有外縣市計程車執登)
一、他縣市遷入所需物件。
執業登記證、副證暨車牌附卡、職業駕駛執照、國民身分證、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相片一張、行車執照、執業事實異動登記書、規費200 元。異動應於十五日內辦理。
註:遷入者原領登記證五年內未曾領過高雄市執業登記證,需道路環境測驗(規費100 元),及格後方可換發。
劉伯烏註釋白話文:
1、如果您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是考高雄以外縣市的,如今打算到高雄市營業,此時如果您在5年內未曾領過高雄執登,這時候需補考高雄、屏東的地理(道路環境)。

例如:您的計程車執登之前報考台南市,已過考台南執登並參加講習,但在台南找不到免費的計程車牌,憤而跑到高雄找計程車車行靠行,因5年內未曾持有過高雄執登,所以交通大隊要求您要補考高雄、屏東道路環境,才可以把台南執登換成高雄執登,進而靠行在高雄計程車行,同時可以在台南及高雄、屏東營業。
[台南..外縣市轉考高雄]高雄執登補考地理(道路環境)報考時間?考試時間?(台南找不到牌的駕駛)
Uber 傳奇人物劉伯烏最佳解答:
1、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上班日期、上班時間都可以報考。
2、高雄市執登補考道路環境,於每星期四固定考試,所以一定要在星期三(含星期三)以前報考。
例如:這星期一、二、三報考的,這星期四考試。
這星期四、星期五報考的,下星期四考試。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服務中心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號
服務電話:07-7410664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車隊33.jpg

 

高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報考現場側寫:2022/11/09(三)這次報名的第一天早上7:00以前就有人排隊,為的就是報考12/14(三)的考試,預計這梯次的考試名額為108位,但是還要扣除上個月有來排隊但沒報考到的預約名額大約有20位,再扣除屏東的名額大約5位,今天能報進來的大約只有83位,(總名額108-25=83),也就是說今天7:30以後才來排隊的,領的號碼牌在85號以後的,只能預約下個月的考試,而這次有預約的在下個月仍需在8:00時報到,現場會唱名。
現場工作人員表示:滿額之後在報考日3天內都可以預約下個月的考試,在下月的報考日第一天仍需來現場接受唱名登記報考。
以今天這樣現場預約報考下一個月的人數就超過80位了來看,2022年12月所剩的報考名額所剩無己,下個月現場能否排的到?恐怕是不樂觀。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車隊39.jpg

 

 

https://youtu.be/-WZHWo3lcn0

[高雄題庫下載、成績查詢]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的題庫,請考生自己注意版本新舊(計程車車隊常是舊版本整理),最新版題庫交通大隊的下載點:
高雄、屏東都要平均讀,台南不用讀。(只讀高雄不容易過)台南不用讀,但可以去台南營業。

https://tx2.npa.gov.tw/tms_front/index.html

高雄計程車讀的很痛苦?不知道怎麼讀的、考了很多次考不過的LINE Uber 老師劉伯烏0912696533

加LINE 通關密語:「高雄好車行」091269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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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jpg

 

[UBER台南駕駛困境]個人觀察目前Uber 有營業的都市中,計程車牌由寬鬆到吃緊的排名(收費排名)為:
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台中-台南-桃園-新竹,桃園因為駕駛可以去雙北考執登並靠行,所以缺牌可以解決;台中因為可以從台北轉牌到彰化,所以目前缺牌已趨緩,但也只是夠用而已;台南因為駕駛可以到高雄考執登,靠行高雄車行,營業範圍一樣是可以回台南營業,所以雖然台南計程車牌不充裕,但還是有解決的辦法;新竹就沒這麼幸運,新竹的南邊是苗栗自古就沒發展,計程車牌更少,新竹北面是桃園,桃園跟新竹都是高度發展的都市,桃園計程車牌早就用完了,怎可能有辦法支援新竹?
這從Uber 車隊發的駕駛開跑獎金一樣可以看出端倪,為什麼Uber 台南車隊、Uber 新竹車隊發的新手開通獎金一直居高不下?
所以台南得轉考高雄、桃園得轉考雙北、新竹得轉考桃園,這是不得已的,是錯誤交通政策上的問題,是法規的問題,也是經濟上供需失衡的問題,決不是劉伯烏在帶風向球,也不是劉伯烏停止發言就能阻止駕駛的主動轉考行爲,基於專業與用誠實說愛心的話:「轉考才是長久之計」。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車隊45.jpg

 

警語1:
要不要轉考請自己決定,但請不要說劉伯烏叫我這麼做的。
警語2:
台南駕駛若因轉考高雄靠行高雄車行,入隊高雄車隊,就無法入隊台南車隊,新手入隊獎金只能領高雄的新手獎金(可能是這樣),請自行斟酌得與失。
警語3: 
以上全部見解只是劉伯烏個人研究心得,不代表任何車行、車隊、Uber 官方見解,請參考就好,一切以官方的規定爲準。
附件:Ube車隊新手開跑獎金:(由這獎金也可以推估那些地方缺計程車牌,獎金高代表缺駕駛,背後原因當然也是缺計程車牌)

 

台南計程車牌.jpg

 


(三)靠行高雄計程車行:
[高雄好計程車車行推薦]租車、買車,高雄專辦UBER多元,我來邀請一間高雄專辦UBER駕駛,Uber 高雄計程車隊專屬服務小群,群裡會有:
1、車隊車行的高層多人(我們很重視駕駛的加入)、劉伯烏本人。
一切都約時間見面談、講習前就可以積極約(店裡見面了解Uber )靠行、團購買車、團購貸款買車、受僱單、租車、買車。車行會特別為劉伯烏介紹的司機保留計程車車子或計程車車牌。
3、多元專業車行,高雄計程車牌都有。
4、記得在Line群跟老闆約時間見面,我們Uber 司機受僱單、買保險、靠行、驗車、領牌..都要透過計程車行跑流程。(我們先在Line 上討論細節)見面時記得請車行開受僱單。
加LINE 通關密語:「高雄好車行」091269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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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高雄計程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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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考場新手考場哀歌1、2]高雄各地方的駕訓班教練場、執登考場、講習場外面的水很深,經過要謹慎通過。
為什麼計程車車行的選擇很重要?因爲計程車車行陷阱多、糾紛多:考場外面一堆在發傳單的工讀生找你攀談,你不要留下電話,你現場留下電話、準考證號碼,旁邊一群工讀生就一直互抄電話,因為工讀生搶業績,也互相幫助互相抄電話,為了回去交業績,避免老闆質問你今天問到5個駕駛的準考證號碼+行動電話個資,要跟我領1200元?於是現場十幾位工讀生(或打工)就互抄駕駛的電話累計變50人的電話交回去公司,最後你的個資就在市場流傳,放榜時眾多不明的計程車車行打給您,通知您考上了,邀您去租車、買車、靠行,您真的了解這計程車車行好壞?
千萬不要拿了傳單就去簽約!您應該要多方打聽,或是找Uber 多元計程車博士劉伯烏「推薦好車行」。
為什麼劉伯烏一直提醒司機夥伴,計程車車行要慎選?因為每個月都有司機Line 劉伯烏有關於計程車的弊端,甚至連老司機也會中槍,基本上高雄好的計程車行是多數,但這些好車行通常做了很多年,甚至是做了三代,行事都低調,在網路上也不活躍,應該也是不缺司機,所以不容易被找到。
但少數的問題車行,行事高調、網路活躍、靠行糾紛爭議不斷,新手無從得知,於是不知覺的就入甕了。
這提醒不是劉伯烏在講而已,連考場的監考官都已經忍不住的提出警告了,新手您就不要再亂跳坑!
不要簽了靠行契約再問我這家車行好不好?我一律不會回答的,這間車行好不好?您自己Google 評價仍看不出來,劉伯烏不會私下或公開評論車行的。

Q:您計程車行怎麼找的?誰介紹的?
A:考場外面拿宣傳單後去的,沒人介紹。簽了一堆文件,車子莫名被設定,兩年不能異動。…..那真的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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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雄計程車新手司機哀歌2]各地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場、講習場、交通大隊報名處門口一堆人在發宣傳單、攀談…遇到時你不要多說話,你不要留資料,你不要跟著走,你不要留姓名電話,你的準考證號碼不要給陌生人。
Uber 新司機:今天去報考營登,外面有人等著我,還帶我去他們的辦事處,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找他們,還請我喝飲料,送題庫,還有筆,教我怎麼背題庫,還免費開受雇單給我,有這麼好的事嗎?
高雄新司機:他們真的跟我說,用我現在的車,保險+靠行要六七萬。
Uber 新司機:還好他們只要我加他line,沒同意他們什麼。
對話內容內行一看就知道那裡有瑕疵,Uber 新手駕駛當然無判斷能力。

 

高雄.台南UBER計程車車隊-高雄.台南UBER計程車車行團購買車2.jpg

https://lyft.pixnet.net/blog/post/361765017

 

台南UBER多元計程車隊15.jpg

 

Uber 高雄計程車隊[Uber車款限制]Uber 車隊加入多元計程車車款條件及清單/加入多元計程車車款條件 。
車齡限制:
1.Uber 車輛年份高雄需在 6 年以內,其他城市需在 12 年以內,
車隊車輛要求。
無論月份,皆以車輛行照年份為主
車款條件。
2.車輛長度需在 4.1 公尺以上、四門以上,載運人數五座以上(含駕駛),有些車款曾改變過車長,例如Yaris 2014年以後改款長度增長至4.1公尺以上,所以大鴨可以開Uber 多元計程車,小鴨則不行開Uber 。
3.不得為客貨車、貨車。(重點)
CRV是客貨車無法使開計程車,所以也不能跑Uber 多元計程車,FIT車長不到4.1公尺,所以不能跑Uber。4座不行(M.Benz CLS350 四座)
不及4.1公尺的,請找劉伯烏協助跑別的多元車隊,為了賺錢只能換車跑Uber ,或是不換車跑別的車隊。
高雄規定不一樣:
請問有關高雄uber車齡限制那種正確?(2)正確。
1. 要六年內車才能加入,滿六年後就要退出?不是。
2. 要六年內車才能加入,可以開到十年?對。

 

劉伯烏全台收購中古車,適用舊換新方案 : 0912696533

貨物稅條例第12 條之5 於105 年1 月6 日正式公布,並於同年5 月25日及110 年5 月26 日修正,減徵期間延長5 年至115 年1 月7 日,汽車每輛減徵5 萬元;機車每輛減徵4 千元,若有換車需求的民眾可善加利用。

 

申請條件

(一) 汽車新舊車主需為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無須同一戶籍、血親姻親皆可),機車新舊車主無此限制。

(二) 舊車車齡,機車為4 年以上、汽車為10 年以上。

(三)汽車舊車車主需於報廢前持有該車1 年以上,機車舊車主無此限制。

(四) 公司亦可申請,惟汽車新舊車皆需登記同一公司名下 ( 不可登記至公司負責人名下)。

(五) 汽車以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為限;機車以報廢150cc 以下之舊車,購入非電動車之車輛為限。

 

申請流程

(一) 民眾先報廢舊車或先購買新車均可,但報廢舊車及新車領牌之時間差距不可超過6 個月。

(二) 準備相關文件,交付購買新車之車行或經銷商,對方會代為轉交至總公司,由總公司依據消費者所提供之文件。

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 國產車) 或進口海關( 進口車) 申請退稅。

(三)稽徵機關審核完成,退稅予車商。

(四)車商將款項轉交至民眾。

 

 

 

應檢附之證件( 皆影本即可)

(一)車牌報廢,監理機關核發之車輛異動登記書,異動原因需為「報廢」。

(二)環保署核可登記之回收商所開立之回收管制三聯單。

(三)舊車行照影本 ( 若已被監理機關收回,可請機關加蓋持有期間之章戳)。

(四)新車領牌登記書。

(五)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

(六)汽車新舊車車主戶口名簿( 若汽車新舊車車主非同一人)。

(七) 中古機車與新機車車籍登記之車主非同一人聲明書( 若機車新舊車車主非同一人)。

 

小叮嚀: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消費者進度查詢中查詢審理進度。

 

舉例說明

  某甲有一輛車齡16 年,登記在其名下已經10 年的舊汽車,最近他想要換新車, 因為貨物稅12 條之5 的施行,某甲的辦理如下:

1. 某甲在109 年3 月向A 牌的汽車經銷商訂購一台新汽車,並於109 年3月16 日該車領牌交車,取得新車的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以及貨物稅完稅照證。

2. 因某甲的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登記時間為109 年3 月16 日,某甲應於6個月內, 也就是109 年9 月16 日前將其舊車報廢(包含車體與車籍報廢)。

3. 有關車體報廢部分某甲可先撥打0800-085-717 查詢環保署核準登記之廢車回收商,回收商會前來回收,並開立回收管制三聯單並將舊車車牌拔下還給某甲。

4. 另某甲應將舊車車牌帶至公路監理機關,請監理機關將該車車籍報廢,機關會開立汽( 機) 車各項異動登記書給某甲,須注意上面需勾選「報廢」選項。

5. 將回收商開立的「回收管制三聯單」、監理機關開立的「汽( 機) 車各項異動登記書」、舊車行照、新車的「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以及新車的「貨物稅完稅照證」等影本交付給購買新車之經銷商或車行即可,待審核完成後A 牌汽車公司即會辦理退款事宜。

 

劉伯烏全台收購中古車,適用舊換新方案 : 0912696533

 

4)、[高雄團購買TOYOTA 營業車]
注意1:沒下訂金3萬的不算加入,更不會跟您亂報價,這是我們車行司機大哥們一起的團購,讓您方便一起買車,老闆不是在推銷賣車,我們時常每個月都進新車10台以上,老闆只是讓大家一起買而已。
*注意2: 高雄Toyota 營業所的業務常以包裝過的「特仕版」「影音版」的車輛來銷售,如遇到比我們便宜的報價,務必要問清楚業代,這款在Toyota 原車的等級是那一級?避免您以不同等級的原車跟我們的團購買車進行比價,這樣新手司機才不會吃了虧還以爲買到比團購價還便宜的車。
特仕版、影音版的包裝讓您無法分辨Toyota 車型的等級,買車一定要問清楚TOYOTA 營業所車款等級,例如TOYOTA Corolla Altis汽油版就分為:經典、豪華、尊爵、旗艦、GR Sport。
HYBRID(油電)分為:尊爵、旗艦、GR SPORT 。
以SUV銷售冠軍 COROLLA CROSS (C C)汽油版分為:安心、豪華、尊爵。
以SUV銷售冠軍 COROLLA CROSS HYBRID (油電)分為:豪華、尊爵、旗艦。
以CC HYBRID 豪華 VS. 尊爵為例,基本定價差4萬4千元,拿豪華版+3萬元選配包裝成「特仕版」「影音版」,感覺像尊爵版,但實際仍為豪華版,但價格卻便宜了*萬*千元,剛開始會誤以為比團購價便宜,但實際上沒升級只是買到豪華版,外加被多賺一項的選配業績的「特仕版」,這怎能拿CC HYBRID 「豪華版」跟CC HYBRID 「尊爵版」比價?更不用說CC HYBRID 「旗艦版」,也就是說「特仕版」在將來的中古車價上,勢必吃了虧被打回原型(豪華版)的等級來售出,這當然也不能算是損失,但卻是實實在在的「暗虧」。

我們高雄車行車隊是真的在辦TOYOTA 團購,不是像網路上亂喊的,要經過這樣的程序才會跟您報價:
1、下訂金3萬、決定車款、選配。
2、成團日期之前下訂金。
3、結團後老闆跟TOYOTA 喊%。
4、老闆跟大家報告這團各款車折讓%,接受的訂金留下來等配車交車。
注意1:
沒下訂金3萬的不算加入,更不會跟您亂報價,這是我們車行司機大哥們一起的團購,讓您方便一起買車,老闆不是在推銷賣車,我們每個月都進新車10台以上,老闆只是讓大家一起買而已。
注意2: 
高雄Toyota 營業所的業務常以包裝過的「特仕版」的車輛來銷售,如遇到比我們便宜的報價,務必要問清楚業代,這款在Toyota 原車的等級是那一級?避免您以不同等級的原車跟我們的團購買車進行比價,這樣才不會吃了虧還以爲買到比團購價還便宜。
注意3:
高雄新車貸款公司為和潤、裕融、中租合迪為主,看那家對駕駛最有利。

 

台南UBER多元計程車隊9.jpg

 

[不急著填] 靠行車子搞定準備營業再填。(Uber 高雄櫃台記得給小姐我的推薦碼)

*要填真實姓名,準備一組mail。[不急著填]
*密碼自己設定8位數,英文小寫字母加數字。
「城市」,台北市打進去會跳出區域隨便選。
*「多元計程車」不要到「送餐UberEats」。
*填寫最佳時機:車行靠行完成後,要去Uber車隊開通帳號前,記得從我這聯結填寫Uber 基本資料,或許我有機會可以拿到Uber 發給我推薦獎勵,謝謝您的幫忙。資料先填,uber 偶爾會派人來電說明新手獎勵金辦法。

(計程車行辦好車靠行後再填)[良民證要營業才申請]以免三個月後過期得再重新申請,良民證在警局網站申請:約2.5天可以拿。[不急著填]
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2、無肇事紀錄在監理站實體櫃臺申請,當場拿。以上1、2都中文版各一份即可。
3、[國泰世華銀行]帳號,可以先持任何一間商業銀行存摺到Uber 高雄車隊設定,每週四領上星期的薪水。(沒有國泰世華的在Uber車隊帳號開通後,再持uber App畫面去銀行開戶,不要提早去,現在銀行行員都很懶的開戶,Uber app沒開通會刁難你)。

 

 

 

 

三、徵台南、高雄合作計程車行、(車隊),如果您的車行、符合下列條件,歡迎經營者聯絡劉伯烏洽談合作事宜:

1、正派經營。

2、有強烈意願,願意加入Uber 多元計程車的司機服務。

3、計程車行內可供使用的計程車空牌且願意提供Uber 司機靠掛。

4、願意開受僱單協助司機領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5、有意願且有能力協助司機買車、租車、靠行,順利入隊Uber 車隊。

 

人的盡頭.jpg

 

來恭讀聖經!勇敢信耶穌!人生不會白忙一場。Uber司機掌握人生方向盤!照聖經指示去做,翻轉你的財務困境,改變你一生的境遇。

「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 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箴言 13:7 


https://bible.com/bible/46/pro.13.7.CUNP-神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 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箴言 21:5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 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箴言 21:20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 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言 13:11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 心裏的喜樂,外人無干。」箴言 14:10 
「我喜悅你的法度, 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 詩篇 119:14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 並不加上憂慮。」聖經 箴言 10:22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聖經耶利米書 7:23

財務需要一點方向,我靠信仰反敗為勝,您也可以,但這不是最大的福分,信耶穌得平安才是永遠的福分。

 

高雄UBER多元計程車車隊27.jpg

 

請加好友  : @uber123         https://lin.ee/sGJlo1o

 

[Uber 預約入隊程序]考過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後,接下來的程

 

電話 : 0912696533

 

聖經裡最簡短的禱告:「主啊!救我」

來恭讀聖經!勇敢信耶穌!人生不會白忙一場。Uber司機掌握人生方向盤!照聖經指示去做,學習猶太人管理錢財的信仰,翻轉你的財務困境,改變你一生的境遇。

「富戶管轄窮人; 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言 22:7 

「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 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箴言 13:7 
https://bible.com/bible/46/pro.13.7.CUNP-神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 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箴言 21:5

「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 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箴言 21:20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 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言 13:11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 心裏的喜樂,外人無干。」箴言 14:10 

「我喜悅你的法度, 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詩篇 119:14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 並不加上憂慮。」聖經 箴言 10:22 

「凡敬畏耶和華、 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詩篇 128:1 
https://bible.com/bible/46/psa.128.1.CUNP-神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 這人便為有福!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 這人便為有福!」詩篇 119:1-2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 這人便為有福!」詩篇 112:1 

「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 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詩篇 112:2 

「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 他的公義存到永遠。」詩篇 11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聖經耶利米書 7:23


管理錢財是重要的責任,越盡職管理的人,上帝就會更多的錢財讓你管理。管理錢財(理財)需要一點方向,劉伯烏靠耶穌是救主的基督教信仰反敗為勝。
遇到困難?聖經裡最簡短的禱告:「主啊!救我」

 

Uber 高雄計程車隊/UBER車行首席顧問 劉伯烏/UBER 駕駛首席顧問 劉伯烏

您已被邀請加入「高雄多元計程車(Uber-LINE TAXI-yoxi-台灣大車隊-大都會車隊)駕駛討論社團。」!請點選以下連結加入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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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高雄計程車隊

加LINE 通關密語:「高雄好車行」0912696533

https://line.me/ti/p/pkL2zfh6zx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三、徵台南、高雄合作計程車行、(車隊),如果您的車行、符合下列條件,歡迎經營者聯絡劉伯烏洽談合作事宜:

1、正派經營。

2、有強烈意願,願意加入Uber 多元計程車的司機服務。

3、計程車行內可供使用的計程車空牌且願意提供Uber 司機靠掛。

4、願意開受僱單協助司機領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5、有意願且有能力協助司機買車、租車、靠行,順利入隊Uber 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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