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Uber 台灣|我們需要您加入連署》連署修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讓我們一起進步,讓 Uber 留在台灣🇹🇼!立即連署:(已失效)
2016白牌UBER
我很少參加連署,上一次是林洋港、宋楚瑜要選總統,朋友熱情邀請,所以我就參加了,後來兩位都沒當上總統(感覺我蠻帶賽的),從此我對連署興趣缺缺。
最近流行連署,上禮拜是支持跟反對同性戀結婚的連署,我太忙了,所以根本沒時間看到底在吵什麼?好像是同志結婚要合法化,反對跟贊成的都在遊行,也有陰謀論說台灣的同婚開放會造成全世界的外國同性戀者,都會來台灣找同性配偶,因為台灣的健保會支付醫藥費?我看了是笑了!同性戀人很會生病嗎?這算是外籍配偶?或是台灣的進出口?我想沒有立論的網謠,真真假假假假真,假做真時真亦假,等吵完了我再來研究。
今天又收到連署邀請了,是uber的推動「網路運輸服務業」就我的立場,我是不反對修法的,但總有些支持的立論吧!
有!
不是因為既得利益反對而反對(小黃司機),也不為搶人飯碗而支持(Uber司機),所以這只是利益、立場不同,有什麼好辯論的?我最不喜歡這種辯論。
前幾天接到朋友電話,是台灣某車隊的長官,透過朋友找上我,再透過朋友邀我見面吃飯,因爲我不喜歡應酬吃飯,所以改在星巴克喝咖啡。
當天談的內容我也很訝異,竟然是邀請劉伯烏去開他們的車,幫他們找司機,當然也開了條件,這令我受寵若驚,但這種投靠敵營的模式,不是我喜歡的模式,除非是uber把我踢出去了,否則恐怕很難成局,畢竟感覺這樣做很爭議,所以只能感謝對方的看重,但這也讓我思考了一個問題,台灣的商業史上有沒有類似uber的產業,爭議的商業模式?
有!第四台。
當年的第四台名稱由來就是,除了台視、中視、華視以外(無線電視),各地都出線有線電視節目違規營業,第四台利用錄影帶24小時的播放,當時的香港電影頻道、豬哥亮餐廳秀、鎖碼台、、、,紅遍大街小巷,所有的線路都利用電線桿來拉線到用戶家中,不但牽線偷偷摸摸的,連收月費都利用晚上來收,由於消費者趨之若鶩(跟現正的uber有點像),官逼民反到現在,如今第四台不但沒有違規違法,而且還合法的把收費調很高,這時誰還講第四台違法?這在當時有誰想到?
「網路運輸服務法」如果在戒嚴時代恐怕争異都沒第四台大,為什麼?君不見當年鉗制言論的年代,辦報辦電台一不小心是會被抓去了,小時候曾跟爸爸去中廣、中視找人,門口站憲兵的景像還歷歷在目,弄個第四台,其實是比現在的uber更有挑戰性。
台灣的法令的立法與修法,曠日費時,以我的猜測,當這「網路運輸服務法」法立與修都完善時,其實恐怕又是落後的法令了。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