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老師劉伯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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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春天酒店位於臺北市北投幽雅路上。 是 103/04/25

6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位於北投路2段。 否 103/04/25

63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本部)位於明德路上 。 是 103/04/17

64 臺北榮民總醫院位於天母西路上。 否 096/08/09

65 臺北市承德路沒有與中央北路相交。 是 103/04/25

66 臺北市北投區陽金公路與竹子湖路沒有相交。 否 103/04/17

67 臺北101大樓位於臺北市信義區。 是 110/03/30

68 臺北市松山慈祐宮位於松山區八德路。 是 103/04/17

69 台北大直英迪格酒店位於大直街上。 否 110/03/29

70 臺北市由信義路4段開車前往信義路6段之路段 不會與仁愛路交會。 是 103/04/17

71 臺北市松山奉天宮位於信義區福德街。 是 103/04/17

72 以最短路徑從臺北市政府搭計程車至中山美術 公園須經過承德路。 否 09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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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臺北市私立金甌女中位於濟南路。 否 107/01/11

22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位於基隆路。 是 096/08/09

23 財政部位於愛國東路。 否 096/08/09

24 農委會位於南海路。 是 096/08/09

25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位於徐州路。 否 107/01/11

26 臺北市維多利亞酒店位於內湖路1段。 否 103/04/15

27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位於錦西街。 是 110/03/29

28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位於信義路5段上 。 否 110/03/30

29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位於濟南路2段。 否 110/03/18

30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位於濟南路。 否 110/03/30

31 臺北市萬華區行政中心位於西園路。 否 099/01/05

32 臺北市立成淵高中位於大同區。 是 09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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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地理環境 是非題 序號 試題題目 解答 更新日期

1 臺北市流行音樂中心位於市民大道8段。 是 110/03/30

2 格萊天漾大飯店位於臺北市艋舺大道上。 是 110/03/29

3 銘傳大學台北校區位於中山北路5段。 是 103/04/17

4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位於士商路。 否 103/04/15

5 臺北廣播電臺位於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 是 110/03/30

6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本院)位於士東路上。 是 103/04/17

7 臺北日僑學校位於中山北路6段。 是 096/08/09

8 臺北萬豪酒店位於臺北市樂群ㄧ路。 否 106/01/23

9 臺北市私立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位於吉 林路上。 否 110/03/18

10 臺北六福萬怡酒店於忠孝東路7段。 是 106/01/2

執登考100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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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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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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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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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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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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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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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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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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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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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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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1)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2)30 前通知要保人續保。(2)

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3個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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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之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O)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O)

*執業登記證應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於每年出生月分之前後一個月內,至原發證之警察機關查驗。(O)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處所繳納結案。(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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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月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依公路法由公路監理機關單位處新臺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牌照13個月。(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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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法規-歸納法

時間.天數一樣的一起讀

半秒

*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3)不得超過半秒。(3)

1小時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1)1小時。(1)

2小時

*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3)2小時。(3)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逕行舉發案件,駕駛人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2)2小時 得連續舉發之。(

2)

8小時

*汽車駕駛人駕車(2)連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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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3)不得超過半秒。(3)

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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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3)2小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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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天數一樣的一起讀

半秒

*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3)不得超過半秒。(3)

1小時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1)1小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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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3)2小時。(3)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逕行舉發案件,駕駛人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2)2小時 得連續舉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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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駕車(2)連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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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天數一樣的一起讀

半秒

*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3)不得超過半秒。(3)

1小時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1)1小時。(1)

2小時

*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3)2小時。(3)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逕行舉發案件,駕駛人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2)2小時 得連續舉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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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駕車(2)連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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